12月31日凌晨,郭敬明就自己小說《夢里花落知多少》抄襲莊羽作品《圈里圈外》一事在微博上道歉,并稱要把《夢里花落知多少》的版權收入全部賠償給莊羽,而莊羽表示接受道歉,建議雙方共同用版稅收入成立反剽竊基金。緊接著《宮鎖連城》侵犯《梅花烙》著作權一事,于正向瓊瑤致歉,表示受到了“血一般的教訓”,并將繼續以瓊瑤為榜樣,“創作出更多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故事”,瓊瑤回應稱,于正“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”。
遲來的道歉總比不來的要好很多。
這聲“對不起”雖遲了好久,但總是一個好的開始。希望每個人都能正視自己的內心,有錯能認,知錯能改。經過這么多年的內心掙扎,終于鼓出勇氣,向版權的所有者致歉,實屬不易。作為作家,作為公眾人物,應要以誠為先,尊重原創。這也恰恰說明了版權的重要性。誰在先登記,誰就有話語權。
近日,在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(下稱余杭法院)辦理的一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中,被告因偽造重要證據的行為被該院處以6萬元罰款。
庭審中,屹祥公司到庭抗辯,認為被控侵權商品上的10幅圖案系其自行創作,并向該院提交了作品登記證書。同樣的作品,為何有兩位著作權人?為了進一步核實被告證據的真實性,確定涉案作品的著作權歸屬,經原告申請,該案承辦法官向上海市版權局調取了該作品登記證書的申請材料,發現該作品登記證書所附圖案系一張“執行力”海報,與屹祥公司所提交的前述10幅作品完全不同。對此,屹祥公司公司百口莫辯。
您看了是不是覺得很荒唐,他們真的以為法官不會查嗎?
余杭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,認定屹祥公司明知自己并非案涉作品著作權人,卻通過變造著作權證明偽造重要證據,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,屬情節嚴重,依法對其作出罰款6萬元的決定。同時,該案也在近期宣判,被告屹祥公司因上述著作權侵權行為,被判決賠償原告1萬元。目前,該案判決已生效。